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丁兰校区2016年招收体育、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6〕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6〕53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制定我校丁兰校区2016年招收体育类特长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学生的名单审核、上报审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负责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等事宜。
3. 成立以学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三、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计划
体育类14名,其中短跑男2名,投掷女2名,中长跑男1名;乒乓女1名;游泳男2名、女1名;定向2名(男女不限);篮球女3名。科技类3名(科技创新2名、信息学1名,男女不限)。共17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6年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八名;
(2)2015年获杭州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第三、四名队主力队员名单中排序第一、二名者;
(3)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篮球、乒乓球、游泳、田径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4)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四名者;
(5)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或全国、省一、二、三等奖者(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第一作者1人);
(6)初中教育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初赛(杭州赛区)个人项目一、二等奖或全国、省一、二、三等奖者。
四、报名和测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在规定的时间(5月6日8:00至5月7日18:00),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特长项目。
2. 5月8日下午(13:30—16:30),考生携带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玉泉校区(曙光路89号)学校办公室进行测试报考确认和资格初审。
3. 5月12日我校将审核结果告知相关考生,审核通过的市区初中学校毕业班的考生5月13日向所读初中学校领取《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于5月13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领取《报名表》。联系人:马婷婷,联系电话:87981192。
(三)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 5月14日(周六)上午,具体安排见《报名表》。考生须凭《报名表》原件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方可参加测试,并须在开考30分钟前到校。
2.测试项目及要求:
测试项目:专项测试+面试(满分570分)
① 专项测试(满分400分)
体育类(满分400分):
田径: 专项测试成绩由获奖证书赋分(满分2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0分)。2016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所得最高名次赋分为200分(见下表);专业水平测试为200分,分值参照《田径全能项目对照查分表》。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 第7名 第8名
分值 200分 190分 180分 170分 160分 150分 140分 130分
游泳:专项测试与综合评定,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游泳运动员等级标准》(2005年10月)。
100M自由泳(150分),50M专项:蝶、仰、蛙、自选一(150分);综合评定(100分)。
乒乓球:专项测试和综合评定,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乒乓球专项标准测试。
正手移动攻球(150分)、发球抢攻(150分);实战测试综合评定(100分)
定向:专项测试成绩由获奖证书赋分(满分2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市比赛最高名次赋分为200分,专业水平测试为200分。耐力水平测试,男生1500m,女生800m。
a、按市比赛最高名次赋分。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分值 200分 190分 180分 170分
b、定向测试项目: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评分标准如下。
分值 200 195 190 185 180 175 170 165 160 155 150 145 140 135 130
男 4’30 4’35 4’40 4’45 4’50 4’55 5’00 5’05 5’10 5’15 5’20 5’25 5’30 5’35 5’40
女 2’40 2’45 2’50 2’55 3’00 3’05 3’10 3’15 3’18 3’21 3’24 3’27 3’30 3’33 3’36
篮球:专项测试,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篮球专项标准测试。
助跑摸高(100分)、1分钟自投自抢(100分)、半场往返运球(100分)和实战比赛(100分)。
不重负计分,以上赋分取最高一项成绩计。
科技类(400分):
科技创新:现场演示(200分)、现场答辩(200分)。
信息学:现场演示(150分)、上机编程(150分)、现场答辩(100分)。
② 面试(满分170分)
内容:仪表整洁(20分)、举止文明(20分)、情景反应(30分)对话交流(80分)、语言流畅(20分)。
3. 我校各类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分为420分。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合格的考生成绩5月18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公示。
4. 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成绩合格的考生,即视作完成提前批我校特长生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1.体育类:录取总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70%。科技类:录取总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7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30%。
2.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录取总分,分类分项目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3. 若某一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将减少或放弃该类(项目)的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第一批招生计划。
4.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5. 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984383。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
2016年4月25日